2018年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宁波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为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直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主要从事综合交通与现代物流战略研究、规划研究和编制、决策咨询研究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职位 职责 | 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研究人员 | 专业 技术 | 2 | 从事综合交通及现代物流课题研究及技术咨询服务 | 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公共管理学门类,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海洋科学一级学科,物流工程二级学科、城市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 全国 | 1.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 2.历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注: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历届人员,学历学位(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征书)的取得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暂未毕业的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学历学位认征书),到时未取得了不予录用;3、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6日17:00,以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办法:网络报名或到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现场咨询、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有效途径(如现场提交或邮寄、发邮件等)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暂未毕业的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国境外学校学籍)、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通过发邮件形式报名的须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资格复审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由院办公室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本次招聘。
5、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
6、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初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网站(http://www.nbwgy.org/)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交费凭据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即为面试不合格。
3、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写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4、成绩: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6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交通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交通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交通大厦14楼)
联系人:陈老师;
E-mial: :nbwlyjy@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联系电话:0574-8918603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育科研人才网(www.keyanhr.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98407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
2018年5月
内容出处:http://www.nbhrss.gov.cn/art/2018/5/4/art_7081_2155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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