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8名公告

时间: 2021-04-16来源: 未知作者: admin

因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现面向全国招聘团队人才研究员和团队人才项目研究员等岗位紧缺人才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生命健康产业是二十一世纪世界各国必争的战略重点发展领域。人类对先进医疗和健康产品的需求,推动了全球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飞速发展,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国人口基数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生命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和水平提出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需求,也为生命健康产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我国现阶段生命健康产业总体水平较低,产品竞争力较弱,相关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迫切。

在此背景下,为聚集全世界高层次人次,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促进本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慈溪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于2013年10月24日签约,共同组建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医工所新园区位于慈溪北三环东路与胜陆高架交叉口,毗邻慈溪中学、宁波大学科技学院及慈溪市国家森林公园。园区总占地面积30000余平方米,已落成科研楼(20000余平方米),宿舍(6200平方米)以及化学品库(55平方米)。按照国际领先标准建成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现有的先进生物医学工程科研平台包括1个公共测试平台和3个专业平台,配备价值8000余万元、种类齐全的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为科研和产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团队人才”研究员 科研 1 化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正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精通核酸可控设计、核酸特异性修饰、大分子结晶、晶体结构解析、一代测序技术的片段分析和标准样品制备相关研究经历之一; 3.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3日后出生)。
“团队人才”项目研究员 科研 1 化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 全国 1.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海外5年以上工作经历; 3.精通有机光功能材料设计、制备和表征,并具有疾病诊疗相关研究经历; 4.具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6年4月13日后出生)。
“关键人才”高级工程师 科研 1 化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丰富的光学成像经验及光学平台的搭建,掌握大型光学仪器的功能性开发; 3精通软刻蚀和光刻蚀等微加工技术; 4精通图像处理及编程语言(R、Python、Matlab、VBA等);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3日后出生)。
副研究员 科研 1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制备表面增强拉曼光谱纳米材料及生物传感检测与肿瘤诊疗中的应用的能力; 3掌握各类材料表征手段以及拥有材料生物相关领域国家级项目主持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6年4月13日后出生)。
助理研究员 科研 1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各种功能涂层的开发、低压等离子喷涂涂层、磁控溅射涂层、热解喷涂涂层在热电、Low-E、锂硫电池、光催化和抗菌领相关领域国家级项目主持工作经历之一;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3日后出生)。
助理研究员 科研 1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荧光纳米材料设计、制备及生物医学应用研究经历、熟悉各类材料表征手段;具有相关领域国家级项目主持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3日后出生)。
助理研究员 科研 1 化学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年以上PNA探针的设计、合成、PNA纳米技术、基于PNA探针的分子诊断方向研发工作经历;并具有上述相关领域省部级科研项目承担或参与经历之一;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3日后出生)。
工程师 科研 1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全国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生物传感器设计、眼科设备开发、眼科图像处理,及科研院所设备平台管理等经验,熟悉深度学习常用算法,并具有上述相关领域科研项目承担或参与经历之一; 3.在以上领域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以主要发明人(前两名)获得相关授权专利1项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3日后出生)

注:以上专业级均为一级学科;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已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3)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从事有关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maohaoyu@nimte.ac.cn的邮箱,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硕博英才网”命名,邮件发送后请于2021年4月23日13:00-17:00之间电话确认接收。

3、资格初审

研究所各学科/部门负责人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给予考试资格。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进入考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将由中科院慈溪医工所行政办公室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与体检

本次招聘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试、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岗位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核。

2、面试考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考试,考试由中科院慈溪医工所实施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主要评审应聘人员的科研水平以及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因放弃考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考核结果将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http://hr.nimte.ac.cn/)和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予以公布。

3、体检

各招聘岗位,均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评审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4、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由中科院慈溪医工所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才招聘系统(http://hr.nimte.ac.cn/)的“最新动态”栏目公布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截止拟聘用公示结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如户籍性质仍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且不再办理农转非手续的除外);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或者资质条件等须在2021年4月13日及之前取得。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不能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或不能办理流动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岗位聘任及岗位等级的核准,按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学林路99号,中科院慈溪医工所行政办公室

网址:cibe.nimte.ac.cn

联系人:毛浩宇0574-63875021;

监督电话:0574-63938062。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慈溪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

2021年4月13日

原文出处:

http://www.cixi.gov.cn/art/2021/4/13/art_1229041752_3721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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