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 2018-06-28来源: 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作者: admin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开展需求,经研究,2018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特殊专业技术人才4名,招聘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8年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生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遗传育种专业一名,微生物学专业一名,植物保护学(病理方向)专业一名,土壤学专业一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和业务能力;

4.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够长期从事田间野外农业科学研究工作;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信息在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网站、陕西省科学院网站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联系,咨询电话029-82291059,QQ: 2399117137,联系人:闫老师。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6月30日17时。

2. 报名地点:西安市咸宁中路125号。

3. 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报名表(见表2),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在指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邮箱(2399117137@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同时邮寄纸质版应聘资料。如果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我单位在报名截止后,对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考察与面试

1. 资格复审:初审通过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本人的相关研究资料(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等资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 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本人的相关研究资料(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等资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面试的具体操作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选。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体检:由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负责通知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 考察:由陕西省科学院会同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陕西省科学院,在各研究所网站予以公示。

(四)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陕西省科学院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陕西省生物农业研究所 

2018年6月

内容出处:http://www.xab.cas.cn/tzgg/201806/t20180627_5031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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