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特设岗位公开选聘简章

时间: 2017-12-21来源: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作者: ZBG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意见》(苏人保事〔2017〕3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选聘的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且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2、选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12月2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07年12月29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选聘岗位简介表

主管部门 选聘单位名称 选聘岗位> 名称 岗位简介 选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苏州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 苏州市 计量测试研究所 能源检测总工程师 承担节能低碳领域能源检测相关科研技术工作的开展,搭建技术团队解决典型耗能设备在线能效计量检测和技术评价难题。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具有相应学位;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资质3年及以上;被评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或省质监局“352人才培养工程”的;具有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工程、平台建设项目经历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12月29日,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址: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人力资源部(苏州市吴中区文曲路69号920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2)填写《应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本人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选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面试

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组织选聘考试。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具体考核评议方案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592027。

附件:

1、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应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doc

2、专业参考目录.xls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内容出处:http://www.szqts.gov.cn/tongzhigonggao1/b0216c3940a8a0d187d92a64f16a0a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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