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为省政府直属部门和全省综合性科研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所属单位的人事、编制、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用基础、战略高新技术、重点公益性科学研究;组织所属单位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服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承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科技服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河北省科学院应用数学研究所: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以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理论为基础,从事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处理与智能分析、电子身份认证、安全协议设计与分析、密码算法、模式识别、机器视觉检测定位引导算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运用数学理论、方法及相关工具为我省政府部门、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提供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
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专注于河北省人地关系问题的研究,利用现代地理学工具,围绕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生态保护、资源环境承载、区域协调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我院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heb-a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统一招聘岗位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及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
发现弄虚作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资格。
(四)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体检合格的,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ebei.gov.cn/)、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招聘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36319(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18319、83017262(省科学院机关纪委)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科学院
2020年9月16日
原文出处:
http://www.heb-as.com/templet/def/ShowArticle.jsp?id=12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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