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技术转移与合作处招聘副处长启事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党字〔2017〕25号)的要求和所务会议决定,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技术转移与合作处副处长,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技术转移与合作处(原院地合作与开发处)副处长1名。
二、竞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5)原则上要求有在科研院所和高校相近工作的履历,熟悉技术转移与合作处工作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职责;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7)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8)年龄不超过48周岁,应在1970年01月01日(含)后出生;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副处长(主持工作),分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2)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及产业界的沟通,推动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维护研究所现有的各项资质,组织各项检查和信息维护工作;
(4)规范产业化日常工作,包括技术推广、技术成果转让授权、技术团队离岗创业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2018年09月04日至10月08日(以收到竞聘申请表等材料为准)。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发扫描版至chenshun@scsio.ac.cn 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
(1)个人申请(个人简历、并填写《中科院南海海洋所管理、支撑部门竞聘上岗申请表》);
(2)撰写一份科研单位产学研合作难点的分析资料(字数不限);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其他反映个人能力的材料。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工资、保险福利等参照国家、科学院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研究所规章制度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20-34063746 89137294
联 系 人:王发左 陈舜
E-mail:chenshun@scsio.ac.cn
人事教育处
2018年09月04日
内容出处:http://www.scsio.cas.cn/rczp/201809/t20180904_5062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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