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分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科技合作处副处长(六级职员)1人
1.岗位职责:对处长负责。负责完善相关区域科技合作工作小组机制;负责与相关区域委办局沟通科技合作事宜,组织开展重点城市和重要合作平台的建设运行;负责起草和实施责任区域科技合作规划;负责区域的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科技副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聘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具有北京市户口,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2)具有副处长及以上领导岗位任职经历。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相关管理工作或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4)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附件3)中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1),并在申请表最后“应聘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附件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17时(以收到申请表为准)。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国科学院机关岗位竞聘申请表》;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职级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报名材料须按上述要求提交电子版。若未通过初审将不通知参加竞聘,材料不退回。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竞聘,其中报告15分钟,答辩5分钟。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和业绩、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及工作设想。竞聘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聘后管理
招聘岗位属于事业编制岗位,实行合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分院综合管理处 王 中
电 话:010-62661266,传真:010-62661245
邮 箱:wangzhong@cashq.ac.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教育科研人才网(www.keyanhr.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18号紫金数码园1号楼。
附件:
内容出处:http://www.bjb.cas.cn/zpxx2016/201807/t20180716_5042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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