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师岗位毕业生启事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度招聘计划及相关规定,现就本校非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业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要求,录取时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大学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高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勤奋敬业,稳重踏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健康状况良好。
(三)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若北京市毕业生落户政策要求硕士毕业生年龄小于27周岁或博士毕业生年龄小于30周岁的,以落户政策为准。
(四)具有较强的外语基础,能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工作交流;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类常用办公软件。
(五)一般岗位报名须取得201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或北京市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成绩,且不低于中央机关或北京市录用公务员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国家公务员考试(不分报考类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5分、行测60分;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报考市级机关一般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总分110分、行测60分。
经学校批准的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岗位,应聘报名时可不要求公务员考试成绩,但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且成绩合格。主要包括要求土建类、电工类、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岗位。
(六)非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8年学校计划招聘非教师岗位毕业生若干名,包括管理职员岗位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
(一)管理职员岗位主要从事教务、科研、人事、外事、办公室及党团学事务等方面管理工作。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编辑出版、图书资料、会计统计、工程实验等教学辅助和专业技术服务工作。
(二)专业要求
京外生源: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思想政治教育类、艺术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科技信息与管理类、信息与电子科学类、电子与信息类、数学类、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土建类、电工类、水利类、管理工程类、哲学类、新闻学类、图书信息档案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等专业。
京内生源:除京外生源所限定专业中类外,还包括公安学类、公安技术学类、历史学类、测绘类、物理学类、环境科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体育学类以及其它人文社科类专业。
备注:京内生源指毕业生已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不含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即由本科起连续攻读至今未间断学业,毕业生高考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或当前学历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在北京落户的。
(三)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毕业生接收计划数量和实际情况,适当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做出调整。应聘者所学专业不符合以上专业中类要求的,也可申请并先行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入围且符合学校岗位调剂或新增岗位要求的,可申报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申报。中国人民大学于1月29日开通网上应聘申报服务。应聘者请于2018年3月2日上午11:30之前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
https://v.ruc.edu.cn/servcenter/#/form/draw/7914
(二)举办宣讲会。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将于2018年2月27日(周二)下午3:30在中国人民大学北区食堂4层421报告厅举办2018年度非教师岗位毕业生招聘宣讲会,届时将对招聘政策、岗位要求和具体流程等做出详细说明。
(三)学校初步审查应聘者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公务员成绩、毕业生类别等。初步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无法参加测试。在此期间,新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已审查通过的申请不能修改。请应聘者及时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申请状态。
(四)3月6日(周二)左右,学校公布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请应聘者及时登录人事处网站查询。
(五)3月10日(周六),学校组织综合能力测试,参加人员应携带打印出的申请表单、公务员成绩单及身份证。笔试内容包括计算机应用、外语水平、多项能力测验(含校情校史)等。
(六)3月中下旬,学校公布通过综合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和具体岗位需求,通过测试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申报具体岗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3月底左右,各单位组织差额面试,原则上面试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5,不足1:5的,学校可按专业中类进行调剂。各用人单位应当成立招聘工作组,组织本单位面试。如有需要,也可进行专业笔试。面试一般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等结构化或半结构化形式。
(八)4月下旬前,各单位按等额或差额比例向学校提交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须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处(部、院)务会等集体决定,如有必要,可安排一至两周实习。学校同时安排体检、政审。
(九)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审批同意后陆续进行网上公示。
(十)5月底前,学校与拟聘用人选陆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应聘申报顺利、成功,请应聘者务必在申报前,详细阅读“非教师岗位应聘者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附件1、附件2),申报中注意页面提示内容。
(二)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010-82509035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29日
内容出处:http://hr.ruc.edu.cn/displaynews.php?id=1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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