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招聘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启事
根据中科院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及研究所发展需要,本着“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动态更新”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和力学研究所所内对以下职能部门处长岗位进行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1、综合处:处长1名
2、科技处:处长1名
二、 基本任职条件
根据《力学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力发人力字〔2017〕43号)文件精神,应聘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6.担任管理部门正职的,应在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7.从事党务、人事、纪检、监察的中层领导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8.科技管理部门正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本单位相关科研情况;
9.身体健康,具有北京户口。
三、岗位职责
(一) 综合处处长
1.负责综合处全面工作;
2.负责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落实和督查督办;
3.组织制定或修订研究所综合管理制度, 组织协调研究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
4.负责文书管理、对外联络、信息宣传工作,院士服务工作;
5.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作;
6.负责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
7.负责研究所的综合档案管理;
8.负责司机班的运行和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各项职责。
(二)科技处处长
1.负责科技处全面工作;
2.负责前沿技术与基础研究的发展规划及科研任务策划,负责建议和争取国家和院的有关科研项目;负责全所战略高技术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与国家任务的策划和争取;
3.负责国家重大专项、战略高技术创新项目、条件保障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4.负责装备建设规划及相关任务的策划与争取;
5.负责科研管理的政策、制度与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
6.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评估及有关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重大项目的过程管理,指导参研人员进行重大任务的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8.负责学术交流、国际合作与外事管理工作;
9.负责保密和质量体系建设与运行;
10. 负责与地方、行业、企业等的科技合作;
11. 组织协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中科院研发实验服务基地的各项运行管理工作;
12. 负责对口联系国家有关部门(科技部、基金委等)及院机关有关部门(前沿局、重大任务局、科技促进发展局等);
13. 领导交办的工作,并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各项职责。
四、岗位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中国科学院和力学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
2、应聘者请将下列材料寄至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5号中科院力学所人力资源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
(1)《力学所职能部门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3) 其他能够表明应聘人水平、能力或业绩的材料 。
3、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5号,中科院力学所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190
电话:(010)82545730
E-mail: hr@imech.ac.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
人力资源处
2018年1月24日
内容出处:http://www.imech.cas.cn/rczp/rczp/201801/t20180124_4938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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