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职能部门招聘处级干部公告

时间: 2017-11-27来源: 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作者: ZBG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科学服务效能,促进研究所事业稳步发展,按照国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经所领导班子酝酿、党委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农经所职能部门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聘岗位

为加强职能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原则上每个职能处室设置2个处级岗位。目前空岗4个,聘期期满1个,本次竞聘上岗共设置5个岗位,具体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工作)岗位(政务方向)1个,副主任(财务方向)岗位1个;

(二)科研管理处:处长或副处长(主持工作)岗位1个,副处长岗位1个;

(三)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处长(主任)或副处长(副主任)岗位1个。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农经所、院京区其他单位和院机关各部门处级及以下符合条件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 坚持原则,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4. 具有5年以上工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 竞聘处级领导岗位,需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处长(主任)岗位:须具有正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2年。

副处长(副主任)岗位:具有副处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或在七级职员工作满3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 特殊岗位要求。竞聘综合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政务方向)、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处长(主任)或副处长(副主任)岗位,须为中共正式党员。竞聘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财务方向)岗位,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具备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会计相关工作3年以上。

7. 年龄要求

任处级干部的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以60周岁计)不足5年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竞聘。

8.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述条件中计算年龄、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三)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组织领导

本次职能管理部门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在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所长、书记任组长,负责招聘工作方案的审定和各个工作环节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处级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的具体事项。成立能力素质测评考核小组,由所党政班子成员、院机关相关部门和所外领导专家组成,负责能力素质测评环节的综合评议。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召开动员大会

组织召开全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公布实施方案,包括竞聘岗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等,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积极参加竞聘,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根据岗位设置,符合相应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报名者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处级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报名同时需提交本人近三年的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思想和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政情况、主要不足以及自我评价等,限1000字以内)。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12月1日(截至17:30)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haidong@caas.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农经所307办公室

联系电话:82109787。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处级岗位竞聘报名表》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最终竞聘者名单。

3.公布志愿。对符合条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在全所范围内进行公布。

(三)开展能力素质测评

能力素质测评采取 “个人陈述+交流答辩”的方式,按照岗位设置顺序进行。个人陈述采取PPT形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现任岗位履职情况(近年来工作实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自身优势、能力水平、工作设想等;在交流答辩环节,能力素质测评考核小组根据竞聘者情况提问,竞聘者作答。

(四)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召开所党委会,根据能力素质测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个人意愿、人岗相适及各岗位报名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每个岗位一般确定1-2个考察对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或进行提醒谈话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五)考察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

成立干部考察组,确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形成考察报告。领导小组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组织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查(原职能管理部门处级干部竞聘同一职级的除外)。将档案审核情况、个人事项申报情况、党风廉政情况、个别谈话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等如实反映到干部考察工作报告中。

(六)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召开所党委会,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任人选。

(七)征求意见和任前备案

按照相关规定,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岗位按照程序报人事局任前备案,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财务方向)岗位征求财务局意见。

(八)公示及聘任

对拟提拔的处级岗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研究所发任职通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处级岗位提拔聘用人员,进行任前谈话。

六、时间安排(暂定,根据工作进展适时调整)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4日—12月1日(截至17:30)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haidong@caas.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

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农经所307办公室

联系电话:82109787。

(二)资格审查、公布志愿、组织测评

2017年12月1日—12月8日。

(三)研究确定考察人员组织考察

2017年12月9日—12月29日。

(四)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办理任职手续

2018年1月2日—1月31日。

七、纪律和监督

(一)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纪律。

(二)参与岗位聘用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三)参与竞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禁私下拉票、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五)选拔聘任期间,领导小组设立意见箱(所财务室对面公示板下),所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设监督电话(82106195、82109787),听取意见和受理举报,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管理岗位实行聘任制,本次聘期为5年。

(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于不成熟、不匹配的可暂缓选拔任用。

(三)实行试用期制。对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处级、副处级岗位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1年,自任职文件下发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现职,正式聘用任职,聘用任职时间从任职文件下发之日计算;不能胜任的,解除聘用任职,免去试用职务。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所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17年11月23日

内容出处:http://www.caas.net.cn/tzgg/rczp/284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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