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下半年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时间: 2017-11-07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作者: ZBG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党中央直接领导、国务院直属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院属各单位管理岗位承担着行政、科研、人事、外事、财务、党务等综合协调与管理职责。

为满足院属各单位管理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院人事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下半年统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

(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五)一般应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优异者优先;

(七)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八)具备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管理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如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与相关招聘单位联系。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院级评审、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5日前,下载并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抄送邮箱:zhaopin@cass.org.cn。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报名:所在单位(学校)+姓名+应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上述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人选名单将在中国社会科学网(www.cssn.cn)“招聘启事”栏公布,请注意查询。未进入笔试人选名单的,不再通知。

(三)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管理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认证书(仅需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也可附上获得的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提交不实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对于达到面试基本分数线人数较少、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将适当调剂面试人员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察。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

(七)院级评审。院对招聘单位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院级专家评审和心理测评。

(八)公示。拟聘人选通过院级评审,报院务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院手续。

四、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管理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

2. 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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