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于1978年成立,是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也是第一批首都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始终坚持立足首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服务国家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求,致力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促进北京“四个中心”功能、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努力打造具有首都特色、首都风格、首都气派的“决策智囊、学术高地、社会智库”。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端行为。
(三)应聘人员要有较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其中,应聘我院研究所(中心)人员需具有较为扎实的学术功底和科研基础能力;应聘我院直属机构人员需具有较高的文字编辑水平和创新策划能力;应聘我院机关处室人员需具有较强的写作功底和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我单位机关处室岗位需为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聘我单位研究所(中心)和直属机构岗位需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或当年出站博士后。
1.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且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非北京生源博士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根据院非北京生源指标及笔试、面试综合情况择优录用)。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能出站并报到入职。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为北京生源,北京常住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
4.年龄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一)研究所(中心)
1.文化所2人。专业面向:文艺产业、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专业。
2.历史所1人。专业面向:中国古代史、近现代史、文物史专业。
3.哲学所1人。专业面向:中国哲学、科技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4.经济所1人。专业面向:数量经济学专业。
5.科社所2人。专业面向:中共党史、党建专业。
6.社会学所1人。专业面向:社会人口学专业,主要从事人口领域研究,如人口健康、老龄化、流动人口等。
7.城市所1人。专业面向:生态环境经济、城市治理或特大城市治理专业。
8.外国所1人。专业面向:国际关系、世界城市、国际城市规划专业。
9.管理所1人。专业面向:政府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专业。
10.综治所1人。专业面向:区域治理、社区治理或安全学专业。
11.法学所1人。专业面向:法学理论专业(有法社会学背景优先)。
12.市情调研中心1人。专业面向:国际贸易专业。
13.传媒所1人。专业面向:文化传播、舆情研究专业。
(二)直属机构
14.《城市问题》编辑部1人。专业面向:城乡与区域规划、区域经济、人文地理等专业。
15.《北京社会科学》编辑部1人。专业面向:经济学、管理学专业。
(三)机关处室
16.办公室综合岗位1人。专业面向:新闻、档案、保密、党史等专业。
三、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5月26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⑴《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本人电子版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⑵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
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bassrencai@163.com邮箱(只接受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
邮件标题命名规则为:应聘部门+姓名+所学专业+年龄+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
四、招聘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阶段。应聘人员依各阶段成绩和入围比例进入下一阶段考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70%合计而成。
1.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1:5)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原则,由我院党组研究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原则上综合成绩须达到80分(含)以上,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我单位指定医院。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如考察体检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院党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研究所(中心)录用人员中,将根据我院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遴选2至3人在机关处室工作三年。录用人员兼职工作期间,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待遇不变。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10-64859050
监督电话:010-64870893
联系人:李老师 康老师
邮箱:bassrencai@163.com
附件: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2021年5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5/t20210514_2389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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