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简称航科院)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是民航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科技部批准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司局级。航科院主要从事民航安全和发展的科学技术研究,为民航局的决策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向民航企事业单位和航空产品制造厂(商)提供科技服务。根据工作需要,航科院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面向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详见《航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表(事业编制)》(附件1)、《航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表(合同制)》(附件2)。
二、基本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责任意识;
5.具备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人事档案完备。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自即日起,应聘者下载并填写《航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2021年度校园招聘:姓名+岗位名称(岗位编号)”。
3.提交材料:请提交在校期间的毕业论文、学生成绩单、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等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按序合成PDF格式连同附件3一并提交。发表的论文是英文的,请附上文章的中文翻译或中文摘要。论文、著作须提供的材料有:论文复印件:复印刊物封面、封底、目录以及文章内容;著作复印件:封面、封底、前言及内容简介。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要求、学历和专业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应聘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核,确定并通知参加考试考察人选,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若某岗位通过初审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视情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以线上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个别岗位采取线上笔试和线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见附件。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笔试和面试按照40%和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需达到80分及以上。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和航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简历。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航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并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4481221,64481288
投递简历邮箱详见附件1、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航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表(事业编制)
2.航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表(合同制)
3.航科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27日
内容出处: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文/图等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及方便产业探讨之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等事宜,请与我们联系。邮箱:keyanh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