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诚聘高层次人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单位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六大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型式试验、安全评估、技术研究、作业人员考试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参与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单位的许可评审工作,协助做好全市电梯等特种设备综合应急处置指挥,承担特种设备公共安全统计分析和特种设备信息化技术支撑工作,为市域各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 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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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1 | 专技 | 1 | 主要承担承压类特种设备科研工作 | 化工过程机械、热能与动力工程、热能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科研2 | 专技 | 1 | 主要承担机电类特种设备科研工作 |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凡公告中提到的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均需提供留学出入境相关证明材料。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根据报名要求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个人简历、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提供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nbtjyzp@163.com(邮件主题请写“姓名+专业+应聘岗位”),考生发送报名材料的电子邮件后必须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确认邮件是否收到和完好。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科研岗位为紧缺岗位,当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1时,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招聘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单位通知资格复审及面谈的时间、地点。
(二)面谈
公开招聘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谈前招聘单位将安排资格复审,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谈通知书》。
2、面谈
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面谈考核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谈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谈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谈,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谈)。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不与面谈成绩合成总成绩。按面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书》参加面谈,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谈的,视作放弃。
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谈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人事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5122207,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A座,联系人:史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9844。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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