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职位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医学科学院于1956年成立,是中国最高医学研究机构。北京协和医学院于1917年由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创办,是中国最高医学教育机构。中国医学科学院与北京协和医学院(简称“院校”),自1957年至今实行院校合一的管理模式,院校优势互补、教研相长。
病原生物学研究所为中国医学科学院直属二级法人事业单位,成立于2006年,是卫生行业中唯一专业从事病原生物学研究的国家级科研单位。建所至今,始终坚持 “育人才、建体系、活机制、造环境、稳发展、求创新”的发展原则,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一批重大和重点科研任务,且在多次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围绕我国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核心基地建设和北京协和医学院“双一流”学科建设等目标,院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岗位类别 | 专业要求 | 人数 | 工作地点 |
病原生物学 研究所副所长 |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院校和所院党委领导下,负责相关业务和行政工作。 1.参与拟定所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推动所院加快发展; 2.对标国际一流科研机构,把握科研动态和行业发展方向,开展战略谋划,组织科学研究,搭建学术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产出和转移转化; 3.加强人才队伍、教育和学科建设,着力实施“人才强院(所)”和“科技兴院(所)”战略,组织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扩大本领域国际学术影响力,积极培养青年人才,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4.加强所院行政管理工作,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5.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管理六级岗位 | 基础医学(1001)、生物学(0710) | 1人 | 北京市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应聘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
(三)熟悉从事职位所必须的相关法规、政策,具有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突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业绩,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在世界一流大学或相当水平的研究机构担任长聘副教授及以上教职或相当职务,或国内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五)具有一定层次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或担任过实验室管理和项目负责人,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全职在岗工作;
(八)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三、任期和待遇
1.实行任期制和试用期制,任期五年,试用期一年;
2.任职后享受相应级别待遇;
3.试用期满后进行试用期考核,如不胜任,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改任其他职务。任职中期和任职期满后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进入下一任期,不合格的根据个人能力和意愿改任其他职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至2022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包括:《应聘登记表》(附件1)、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18-3号中国医学科学院新天地大厦,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应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pumc.edu.cn,邮件标题写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院校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邮件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由公开招聘工作委员会对其进行面试测评打分,80分为合格,100分为满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院校将视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查阅个人档案,完成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比对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院校官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任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招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10-65105978吴霞 010-65105914何仲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
原文出处: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11/t20211122_428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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